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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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横财一万两白银(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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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多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

倒车镜的支架上,夹着一根断臂,全旭有些印象,那名土匪比较凶悍,想冲上来砍全旭,只不过被一甩,胳膊卡到倒车镜的支架里,由于他的身体悬空,无处借力,被末日堡垒挂着跑,他当时吓坏了,居然拿起刀,自己砍自己的胳膊。

断臂求生,也是一个极品狠人。

鲜血将断臂膀冻在了倒车镜的支架上,重灾区,反而是末日堡垒的保险杠上,不仅挂着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还有一脚断腿,前面进气珊上,还挂着一截肠子,油箱部位的钢板上,则是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的下半身早已被磨得没了……

全旭只是一个正常人,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监控与挡风玻璃,他只当是在看限制级电影,可是此时,再看着这一幕,他就坚持不住了,瞬间吐了。

“哇哇……”

全旭吐得稀里哗啦,吐得手脚发软,四肢无力,吐得连胆汁都快要出来了。

三娘起初还有些害怕,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她与全旭不一样。

全旭生长在和平安定的太平盛世,而三娘则生长在人吃人的明末。

尸体,对于三娘来说,太平常了。

当初,她从杞县老家逃难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走着走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就像三娘当初的邻居,一个三十多岁的香油铺子老板娘。

实在是饿得狠了,她坚持不下去就,就在路过虎跳崖的时候,从山顶跳了下来,直接把自己摔得稀巴烂。

三娘还悄悄从那具尸体上捡了一只金戒指,在卫辉府的时候,给换了三个馒头。

三娘扶着全旭离开仓库,来到主屋。

“丫丫,快过来!”

丫丫急忙过来道:“三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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