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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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去镇上(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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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齐省老家,欧扬的家境实在平平。但他毕竟有秀才功名,高中学校的大门始终为自己敞开着。因此他跑到岭西来屯边,对家乡的震动还是很大的。家里父母虽然反对,但也不坚定。而且欧扬上面还有个哥哥,也就不能算独子从军。

现在朝廷根本不认“好男不当兵”的俗语,军队的待遇这几年是一再提升,欧扬这样投笔从戎的有志青年更是极受欢迎的。因此即使欧扬只是当了个屯军,还是直升了牌甲,算是基层小军官了,而且还有享受公民待遇,考试加分等额外的补助。

除了政治上的好处,经济上的补偿也不少。安家费就给了五十元。作为军官,国家还给了一匹马。加上武器、军装,总价值一百元都有了。

欧扬留给父母三十元现金。随身只带了二十元纸币,这玩意正式的名称是帝国中央银储券,每一元值白银一两。实际上欧扬私下里称量过一元面值的银币,那玩意也就二十五克左右,而真正帝国度量衡中的两,欧扬估计能有三十多克。再考虑到纯度问题,帝国收铸币税还是满狠的。

不过这钱购买力还是很高的。帝国正处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初期,相对来说生产力非常发达,再加上周边狄夷早已被打的服服帖帖,文明辐射圈内的各种藩属,即使是处在原始社会的狄人部落都觉得帝国的货币是好东西。这帝国很有一些前世美利坚用航母舰队发行美元的范。

一元等于一千文,中间并没有角、分这两个单位。欧扬是公民,十文钱一斤的杂粮可以无限制购买,他虽然自己不吃,但养活自己属下的狄夷倒是没问题。按律法,庶民购买杂粮最低价是十五文一斤,奴隶二十文。不过律法并未规定公民、平民不能把自己购买的杂粮“送”给庶民、奴隶,也并未规定收到粮食的奴隶不能给公民还礼。边境地区有很多人从事这种钻法律空子的粮食贸易,一斤粮平均能挣三到八文钱。

共和30年9月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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