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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新劳动管理和税收制度(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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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阳的招工热突然爆发了,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趋势,几大家在善阳柜坊的存款量巨大,至少有三千万贯以上,他们一旦斗起富来,百姓看了都害怕。

不过,为了维持劳动市场的次序,让应聘的人不被这些世家子的恶性竞争给耍了,安北大都护府不得不出台了劳动保护法。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部律法的出台,并没有遭受到任何人的反对,事实上,这是在给陷入恶性竞争中的几大世家喊停,他们巴不得呢!

仅仅两天的时间,一个普通农夫的月薪就被他们抬到了两千五百文以上,这已经非常的不合理了,但为了不被对手垄断劳动力市场,他们又不得不争下去,如果没有人喊停的话,这个事情还会继续下去。

劳动法里第一条就规定了,雇主必须按照谈妥的月薪跟雇工签订劳动协议,可以签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不等。

雇工在协议时间内要走,可以提前辞职,雇主,却不能随意解除雇工,不然就会面临赔偿。

这就是为了防止雇主把人招募过来后,用几天,再把人赶走,以各种手段,不给工钱。

按照这条规定,招募了工人之后,就要实实在在的开薪水养着,管吃管住,支付约定的薪水,以现在两千五百文的月薪,加上吃住等待遇,世家子们每年在一个雇工身上的投入至少就是四十贯,可他们每年产出来的东西,能有四十贯的利润吗?

要知道,江南的第二季粮食送到善阳之后,善阳的大米价格现在才一百二十文一石,受此影响,所有食品类的商品的价格都在降低,也就是说,算上粮种和其它的一些农具损耗的成本,一个雇工,一年必须要给他们种出六百石以上的大米,才能让他们收回四十贯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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