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精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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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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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秧中午才回来,带着满脸迷茫的喜悦。

回来,秧秧并不和笛子说话,拿了换洗的衣服去楼下洗澡,眼睛里是那种不在现实状态的、飘拂的愉悦。

经过一夜,世界便已经不一样了,秧秧感觉到了极大的不同,连这陈旧的木楼板,都透着一种诗意的清新,树上平常的鸟叫声也格外地动人婉转。

昨夜,门打开时,秧秧看见了站在门里的他。

男子扶着门把手,惊讶地看她。

他怕的就是这样的纠缠不清。她已经来过两次,他不敢再招惹她,虽然她的热烈也是他喜欢的,甚至传言中,她那种不顾将来、朝三暮四的洒脱劲儿也让人觉得好奇——“冒险”本身也是一种刺|激的快乐。但他并不是生活在一个真空里的人,他有他的前程,他不能刚来一个地方,脚跟还没站稳,就先把名声给坏了,他想做个“好人”,不能潇洒到把自己放在口水里。况且,在大学里混饭吃,“出路”还是要紧的,专业好了是好事,但并不是万能的事,甚至可以说并不是一个要紧的砝码,要紧的是人缘好,口碑也得是好的才行。经过上次磨砺,他已经明白了这些道理,他不能舍了前程陪她胡闹。他打定了主意决不退让,但并不能就这样把她关在门外,他看了看走廊,安静的走廊,连一粒灰尘掉下来恐怕也是听得见的,他便侧了身,放她像条鱼一样溜了进去。

他关上门,示意秧秧坐在沙发上,自己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灯光是昏暗的,他在放碟,电视里劈里啪啦热闹得很。他想起导师那年轻的太太,现在只要看到秧秧,便能想到那年轻的太太,她们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她们都能让他置身于不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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