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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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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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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偶然得知,那天晚上我离开包厢后,里头的人便议论起我来,不过,只算一个小小插曲,其中有人说我长得像昭和时代的女明星。

意思是说我老土?

我懂我懂,就像近年流行复古的滤镜修饰照片,是一种夸奖。

一开始外公外婆是反对我去做演员的,他们认为我应该专心完成学业,然后在大公司实习,成为坐办公室的白领。

在他们的观念里,演员没有光环,只是一种职业,而且等于累死累活,又赚不到多少钱,出门还有狗仔跟,不管你做什么都登报,没有隐私可言。

我和母亲在内地生活的时间久,以我们之所见,当明星真是光鲜靓丽,甚至不用大红大紫,小有名气已赚得盆满钵满。

既然是方柏安邀我入行,不可能只让我做个小龙套。

多读一些娱乐周刊就会知道,我的伯乐,方柏安,乃是太丰集团董事长季子,从小送往英国留学,十八岁做投资,二十二岁与友人合开公司,三十五岁的年纪,仍是一派潇洒,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小道八卦说,他连叛逆期离家出走,都是跑去法国跑马。万千宠爱集于一身,没有尝过人间苦楚,自有一种贵公子气质。

那时我的经纪人也直言,我真够好运的。

尽管家人有些不赞同,我依然决定迈出这一步,如此,才有了今天的汤奕可。

我的粉丝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我喜欢蓝色。

在我眼中,方柏安是Nile Blue(尼罗蓝),介于绿色与蓝色之间。好像成年人的感情世界,模模糊糊,模棱两可的,又掺杂很多东西,有时,还不止是两个人的事。不再有青春期的辗转反则,一定要听到对方说出一声“我喜欢你”,心才落定,就能落定。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也许,是他邀请我出入高级餐厅,他笑起来像是个play boy,却格外有分寸,从不唐突我,最亲密的举动,只是揉揉我的头;

也许,是他让我挽住他的胳膊,走进私人酒会,领略声色犬马,却不让我沉迷,超过凌晨一点钟,就要送我回家。他的朋友开玩笑说,小心点,不要丢了水晶鞋。他只笑不反驳,令我浮想联翩;

再不然,就是他带我到一位著名导演家中,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嘴衔一支香烟,坐在钢琴前,弹出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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