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算命先生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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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五十六章 苟爷现身(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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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里天黑了光线是很不好的,完全没有必要带着一个斗笠的。如果非要带着斗笠出现,那就说明他的头部有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而且这个地方应该还是非常好辨认的,所以采用了这样的方式遮挡。不过就算是一些胎记,或者肉瘤什么的也没有必要用斗笠遮挡。这么做的唯一原因,就是说他头部的这个特征与众不同。

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能这么与众不同的人只有火眼龙王苟爷了。不过说真的,我这会还真的想不起来,这老头的皮肤和头上的特征。唯一我还记得的是,他身上有很多鳞甲的。

所以我现在想诈一下这个戴斗笠的人,于是我边喝着汤边朗声喊道:“苟爷,大晚上的戴顶斗笠出来,是不是觉得认识你老人家的人太少了?”

和缑师兄说话的那个人,听到我这么喊,明显的愣了一下。如果不是苟爷的话,一般对方会转过来看我一下。但是苟爷是绝对不敢的,因为标志性的眼睛在那里放着。

这个人也没有转头,而是要迈步离开这里。我不会去追的,我知道苟爷有个习惯,你越是追他越躲的厉害。他看你不追了,反而会停下来继续逗你。

所以我不会去追他,再说了追也追不上。鸟鼠山本来就是他的老巢,随便找个地方躲起来,我还怎么找。再说了我是有自己的办法的,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回头来找我。

我看他朝前走了几步,嘿嘿笑着说道:“过去的苟爷呀,喜欢吃鸟鼠山的老鼠。再加上经常下水什么的,那个身体要多棒有多棒。现在认祖归宗了,跟着我的缑师兄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估计呀身体也不如以前了,所以这次要缑师兄来帮忙,自己躲得远远的了。唉,人呀不服老是不行了!就算是龙王爷,现在也会变老的。对了,还有那只笨山魈,估计跟着苟爷也把自己的本事给忘记了。”我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的摸那根门闩。

我的话刚刚说完,就看一个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我扑了过来。由于没有摸到门闩,我顺手就把喝剩下的汤泼了过去。接着唰的一下,把自己腰间的银奴给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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