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抗日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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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特工训练(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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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务又称为间谍,它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五世纪,中国著名军事学家孙武在他所著《孙子兵法》十三篇,其中“用间篇”便阐述了利用间谍在军事上的作用。他把间谍分为五种:因间、内间、反间、生间、死间。

这五种间谍,不但古代使用,在现代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苏联的克格勃都离不开这五种范围。因间:是诱使敌方的人民而利用之,如利用各社会阶层的人士和各种社团组织来进行间谍的活动;内间:是诱使敌方的官吏而利用之,如各党政军机关的干部,进行间谍活动;反间:是诱使敌人的间谍,或使用自己反间谍的关系来从事反间谍的工作;生间:是使用合法关系来进行间谍活动,对方虽然知道他是间谍,因为受各种法令所限制,只能把他驱逐出境,不能把他处死。比如外交使团的间谍活动;死间:是利用敌方的关系,故意泄漏假情报给敌方,敌方信以为真,结果对方上当受骗,只好把报告假情报的人处死。

因为时代不同,军统特务系统的特务种类、称谓也各异,大概分为秘密特务;武装特务;公开特务三类。

秘密特务分为内勤和外勤,内勤领导外勤去搜集情报,执行案件的行动,建立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军统特务系统一般的惯例,是秘密特务组织指导公开特务组织。秘密特务中搜集情报的有:直属情报员、直属通讯员、情报员、义务情报员、运用情报员;搞行动破坏的有:行动员、运用行动员;搞交通联络和电讯的有:联络员、报务员、电讯监察员、电讯侦测员、密电码破译员。

武装特务则包括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忠义救国军、别动军。国民党逃往台湾后,保密局和情报局把武装特务改为:反共救国军。

公开特务:则是以警察名义和其他公开名义为掩护,如警察局,交通警察总局,各警备总司令部稽查处,各绥靖公署第二处,各驻外使馆武官,三军的联络参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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