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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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刘倔强的法医问题(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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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班时,“刘倔强”已经等在我的办公室了。

“刘倔强”是单位里的人对刘卫国的代称,我叫他老刘。几乎每个星期他都会来这里寻访一次,用大家的话来说,快成在公安局上班的人了!

老刘来公安局,为的是找人唠叨他的案子,没跟别人谈上一个把小时不会离开,因此每一个人都怕见到他!

“他说要咨询一些问题,还非得见你不可!”李智林看到我走进来,无奈地笑笑说道。

我朝老刘点点头。老刘也朝我点点头。很多时候,我们的谈话就是从这样的招呼开始的。

刘卫国是二十二年前公安机关调查的一个犯罪嫌疑人。二十二年前的一天,他跟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第二天妻子就失了踪。七天后在他家后面的山塘里浮出一具女尸,经人辨认正是他失踪的妻子。于是老刘成了杀害妻子的嫌疑人,被公安局关押审查了一个多月!在被关押期间,老刘始终没有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妻子。

“夫妻俩哪有没吵过架的?牙齿还有相嗑碰的时候呢!但是有几个人因为这样就去害一个跟自己同床共枕过的人呢?谁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在问答侦查人员提问时,老刘曾经这样解释他和妻子的关系。当然,他这样的论据,并不能说明真的下不了这样的狠手,只不过,没有证据证明他杀人而已!

一个多月后,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老刘杀了人,公安局只得释放了他。这其中的“只得”两个字,是别人向我叙述时说出来的,其实我并不赞成用这样的词来描述一件事。好像真的发生了某件事,只是不得已当它没发生过一样!这样说对这件事的本身不公正,对被“只得”的人更不公平!

在释放的时候,有人对老刘说:“放你并不是说明你没有杀人!只要我们找到证据,还会来抓你!因此,你必须权衡利弊,将没有说清楚的及早如实向我们交待,男子汉敢做敢当,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刘后来说,听到这句话时,他才明白自己并没有洗脱嫌疑。于是他开始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杀过人。二十二年前,老刘才二十七岁,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一直寻找到现在四十九岁!在这些年里,他跑过一趟又一趟公安局,眼看着公安局的领导换了一拨又一拨。大家都对他很熟悉了,新来的都会被告知辖区里有这么一个“刘倔强”!

老刘找上我,是因为我调到这里后不久就侦办了一件几年前的积案——也就是以前没有侦破的案子。老刘通过那件案子听说了我的名字后,三番五次找到我,要我帮他解决一些他想不明白的问题。比如说人被水浸泡了七天后会变成什么样,到底还能不能辨认出来?人生前入水和死后入水有什么区别?如果是失足掉到水里,能不能检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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