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死者说话

再见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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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谁是流氓(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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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的比对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二组抓到的那个家伙的大拇指指纹,和现场发现的大半个指纹是完全一致的。

这个结果,着实让二组的人精神一振,抓到的这个家伙,死咬着自己衣服上的血迹是在大排档喝酒时打架弄上的,在关于为什么会到访鸿博景园的问题上,他又总是支支吾吾,说这说那,就是不正面回答,而现在现场发现的指纹,可以证明他曾经到过现场,他没有理由不再交代了。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余庆交代了所有的事实经过,他曾经到过薛法官的家里,但是他并不承认自己是杀死薛法官一家的凶手,他之所以不愿意交代这些事情,因为他去薛法官家,是为了行贿,他怕承担责任。

他的弟弟余乐在前一段时间,与人争斗时,失手将对方腹部刺伤,造成对方胃部损伤,还好抢救及时,才没有死掉。在司法鉴定过程中,被鉴定为重伤。对方家属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的弟弟,并要求高额赔偿。余庆为了让自己的弟弟少坐几年牢,自己家也少赔偿一点钱,就想买通薛法官,他前前后后共计送了两万元,薛法官才答应在判罚上为他弟弟开脱一些。

在现场卫生间水龙头上发现的大半个指纹,在他交代的过程中,也被弄明白了。据余庆交代,他当晚七点半的时候,来到薛法官的家里,但是薛法官当时不在家,薛法官的妻子就招待他喝茶,这中间,他上了一趟洗手间。之后薛法官回到家,他将钱交给了薛法官,又跟薛法官聊了几句弟弟的案子,就离开了。

当然,发现的指纹是在哪里,审讯的干警并没有告诉他,只是让他交代自己在薛法官家的一举一动。他上过卫生间,洗手的时候,扭过水龙头,这样,发现指纹的事情,就解释得通了。

至于在他家里发现的血衣,他承认是自己在送完钱之后,心中郁闷,自己去大排档喝酒,结果在吃饭的时候,与人发生了争执,中间打斗的时候,对方的鼻血流在自己的身上。

“对方的鼻血?怎么会弄到你的胸前?”负责审讯的干警并不相信他的说话。

“我上来就是一拳,打在那家伙的鼻子上,他当时就被我打懵了,然后用臂弯夹着他的脑袋,贴着身子打的,打完我就跑了。”说到打人,余庆似乎十分的兴奋,好像是自己伟大的成就一般。

“你弟弟因为故意伤人已经获罪了,你还不知道吸取教训!怎么?你想跟你弟弟一样坐牢啊?!”看着余庆兴奋的样子,负责审讯的干警,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这都什么样的一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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