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死者说话

再见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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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会不习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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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可能无法通过审核,这里详细说明一下。关于药家鑫的杀人案,有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授,李玫瑾,说药家鑫杀人,属于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

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度,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有无数神奇的专家教授。

当药家鑫案子发生之后,一切的神奇忽然间展现,如同莎士比亚笔下哈姆雷特文中,摄政王谋杀国王时的天降异象一般。

从律师激|情杀人的辩护,到这位李教授习惯性动作的辩解,这让我感到绝望。

这是一个失去了道德和底线的民族,这是一个没有人性和怜悯的国家。按照李教授的说法,药家鑫拿出尖刀刺受害人的八刀,只有第一刀是真实意图,其余七刀,只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恕我愚钝,李教授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是不是药家鑫只有第一刀需要负责任,而后面七刀不需要负责任?按照这样来说,第一刀属于伤害罪,就不需要判死刑了吧?

我觉得李教授辩论的还不够好,其实您应该再讲一个经典老笑话:一个人去买烧饼吃,吃了四个还没饱,又买了一个,吃饱了。然后此人大骂道:要是知道吃这个能吃饱,我就不浪费钱买前四个了!

李教授,您看这个笑话是不是很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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