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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支持——宋级快速战斗支援舰(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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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战争的发展,帝国海军逐步掌握了战略主动权,并且在战场上获得了巨大的优势,其对各种战舰的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比如在快速战列舰方面,帝国海军自“省”级以后,就不再要求其最快速度超过30节。

大型巡洋舰方面,自“海军上将”级之后,不再要求装备300毫米舰炮,240毫米舰炮足以应付所有的战斗。

巡洋舰方面,通用巡洋舰逐步取代了轻巡洋舰,成为了战斗舰队与护航舰队的主力。

这些变化,也体现在了快速战斗支援舰上。

“汉”级与“唐”级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其最大速度不低于敌人的巡洋舰,在空载返航时的速度甚至不亚于敌人的驱逐舰。在七十六年(44年)以前,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毕竟美国海军的破交舰队与袭击舰仍然在四处活动,对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威胁非常大。可是,到了七十六年(44年)的时候,随着帝国海军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美国海军逐渐丧失了活动能力,快速战斗支援舰就不再需要这么快的速度了。

随着双方实力对比的变化,海战的战术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

到太平洋战争后期,帝国海军已经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为了确保舰队的持续战斗力,帝国海军开始采取“轮换制”,即各战斗舰队轮番上阵,轮换休整。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就能一直伴随舰队活动,而不需要为安全的问题着想。

战术的变化,最终也影响到了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发展。

针对新的情况,七十五年(43年)年底,帝国海军决定发展一种补给能力强大,能够为整支舰队提供弹药补给,而不需要太快的速度,且不需要过强的自卫能力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显然,这个要求并不是很低。

当时,“整支舰队”的概念很广阔,编制最大的,拥有八艘战列舰,十多艘巡洋舰,以及近三十艘驱逐舰。即便编制小一点的,也有四艘战列舰,近十艘巡洋舰,以及近二十艘驱逐舰。

在制订详细的技术指标时,海军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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