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

酒杯中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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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目标蒙帝瓦尔(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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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罗拉伸出一个手指:“一千脉,也许还远点。”

这,一千两百公里以上,来回一个月还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骑马,从他所在圈子的骑马爱好者的说法来看,也快不到哪里去。马并不像大众所想一样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动,只能走,偶尔慢跑几步,跑多了会累死。个人使用不像军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离二三十公里有一个驿站用来换马,每天实际上能行动一百公里以上都是不错的马了。所谓千里马,只不过说马的速度快,换算后一天能有千里路。普通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大型比赛级马在冲刺时能接近六十公里每小时,可那移动距离绝对不会太远。实际上超过一万米的全速奔跑对于马的负荷就已经到极限了,哪怕比赛级用马发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骑师的重量可能只有雷云的一半。用来赶路总不可能跑个十几公里让马停下来喘几个小时吧!那还不如走,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么休息。

“有没有比骑马快的办法?”雷云出言询问。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种东西。”阿弗罗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来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还有一把双手剑大概五六公斤的样子。即使对马来说,他想要骑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着负重更低。

说到双手剑,雷云把剑抬起来看。剑与普通剑不同,不是西式双手剑一般呈片状,它是一把双体剑,约十公分宽的剑身中间有一条几毫米宽的缝,缝中有几处支撑物连接两侧,两侧都是直刀的形状,在剑首处刀锋几乎贴合。而且它还是复合材料锻造的,剑锋附近有淡金色,剑脊处则偏灰,连接处是银色,整剑非常厚实,总重量却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剑没有装饰物,也没有铭文,除了剑身上有一些貌似锻造或冷却留下的不规则雪花状纹路,剑柄和直直的剑鄂都只用简单的粗布包扎。

将剑倒立着递给阿弗罗拉:“给你用。”

阿弗罗拉瞪大眼睛,侧过脸抬头看雷云:“你知道这把剑有多贵重吗?”

“不论多贵重,它都是给人用的。”在他看来,一把剑或是刀如果只用来装饰,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剑之称,只能算做古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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