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养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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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开店(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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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在半个多月后,第一次见到赵杰。

和大山形容的一样,还是那身带补丁的旧军装,唯一不同的,他左臂多了一圈黑布,是给父亲带孝吧?算算日子,老人去世也有十天了。

当过兵的人,就是勤快,一身衣服,虽说带着补丁,浆洗的却很干净。这个时候,穿带补丁的衣服不丢人,农村几乎人人都这样穿,城里当然就少一些。哎,再过十几二十年,日子好过了,衣服绝不会再有穿到破的可能,也不知道是怀旧呢,还是追求个性,好好的衣服,有些人偏喜欢补上两处巴掌大的补丁,还美其名曰叫做什么“休闲、时尚”。

国人自古有相面一说,基本上董洁自己也相信,面上带三分,一个人品性如何,单凭外貌也能瞧出几分端倪。但见他一张脸棱角分明,唇角紧抿,一双浓眉,斜飞入鬓,线条如刀刻般,极为硬朗,她暗自点头,这应该是一个极为重情守信的人,那双眼睛,深邃中带着生活的沧桑,唯独没有一丝委琐。

“赵叔叔,你好,哥哥回来跟我说起过你,我叫董洁,你喊我小洁就成。”

董洁把一个乖巧孩子的形象发挥到十成,跑到赵杰身边,扯着人家的衣襟,仰头笑得甜甜的自我介绍道。八十年代,成年未成年的女孩,都对绿色的军营、对军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和喜爱。她还记得,“血染的风采”这首歌,曾经在她心里掀起怎样的澎湃,有一个画面曾经深深感动过她:老山归来的负伤英雄,坐在轮椅上,由一个姑娘推着,缓缓走在深秋落叶缤纷的小路上,那个时候,她多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可以去找这样一位军人,一辈子陪在他身边,任劳任怨照顾他一生。

这是一个小姑娘,涉世之初最纯真的梦想,尽管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时至今日,得遇赵杰,却让她无比清晰的回忆起自己曾经的这段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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