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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一章 人挡杀人、佛挡灭佛(出手)(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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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允浩与朴锦惠见面后,又接到在野党派的会谈邀请。

不过他全部以沉默的方式拒绝掉了。

在野党无非是想利用他攻击李明博,从而获得谈判资本。

谈与不谈,结果都一样,因此也就没有见面虚与委蛇的必要。

而且有了朴锦惠的帮助,他不再担心加入调查组的问题。

因此跟在野党就更没什么好谈的了。

另外,拒绝跟在野党等其它势力接触,可以保持政治独立性。

这点对于今后跟朴锦惠合作很重要。

因此,金允浩对于各方的邀请是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好拒绝的,干脆玩消失,躲起来。

金允浩东躲西藏三天中,在野党和执政党经过反复的激烈较量、利益交换、讨论、妥协、最后共同选举李光范担任“总统私宅案”特别检察官。

李光范是律师出身,担任过司法研修院教授、法院行政处司法政策室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有资格担任特别检察官这个重要职务。

且李光范本身是无党派人士,具有很强的政治独立性。

另外,李光范律师出身,随后在法院任职,跟李明博总统手中掌握的检察厅关系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李明博的干扰,以及减轻民众质疑。

因此李光范是当下最合适的特别检察官人选。

……

特别检察官一经任命,其职务层级相当于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享有检察官的所有法定职权,并有权依据检察一体原则指挥、监督所属检察官协助办案。

李光范风光上任后,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组建调查组。

此案牵扯甚广,需要得力干将帮组调查,因此调查组人选意义重大。

首先,李光范任命了6名律师担任其助理。

这6名律师都是李光范的学生、后辈,关系密切,是他真正的心腹。

但因为职业局限性,律师并不能很好的完成侦查工作,还得有精通侦查工作的检察官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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