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不咳嗽

第十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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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人情法理(下)(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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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说得轻巧,那可是我翁家的姑娘!假如是洪鲵出了事儿,您也这么说?”翁老太太还没说话,翁三婆婆先急了。为了自己家的孩子不被吊死在码头上、为了翁家所有人不至于成为帝国的笑话,她豁出去了,直接向皇帝提出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把洪鲵都饶了进去。微妙的是,这次翁老太太没有制止妹妹,连声都没出,看来她也想问这个问题。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办法吧,两位婆婆听听是不是能同意。涉案人员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一点不能更改,但是死法可以变一变。明月不算是主犯,她只是有点糊涂,我把她留给三位婆婆。但是这件事儿不能拖,载着翁小乙的船现在估计已经快到金河城了,搞不好明天一早内务局的人就会来的。”

“明月算是自杀,一死百了。不管翁小乙如何指证,她也不可能活过来作证。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不会被认定为有罪,翁家相对来说受到的波及也要少一些。至于说翁小乙和其他两个翁家人,都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就算翁家用人不当、识人不明,让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一两位可就够了。”

“明月的四个孩子我带走抚养,他们不适合再在这里生活,我会带他们去一个没人知道这件事、没人知道他们是谁的地方,让他们好好的上学、长大,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尽量不受父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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