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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组建团队(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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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出名之后,商业活动是少不了的,体总并不反对运动员参与商业活动。

绝大多数中国运动员的商业活动由体总统筹把控,体总有家指定的体育经济公司——奥龙经纪,奥龙经纪做为第三方,在甲方(商家)、乙方(运动员)之间穿针引线,敲定一笔笔商业合同,其实这家体育经纪公司就是中介了。

中介公司当然要收取中介费,比如说某运动员和某商家签了一份1000万元的代言合同,中介公司要抽水150万(15%),运动员上交给总局、地方、教练员的金额大约为500~600万(50%-60%),运动员自己拿250万~350万(25%-35%)。

原则上,体总不允许运动员私自接触外面的商家,也不允许运动员建立自己的经纪人团队、让自己的私人团队去接私活。

当然,凡事也有例外,如果你足够杰出的话。

根据《关于杰出运动员组建私人团队的试运营方案》中的相关精神,杜柯符合杰出运动员的标准。

几个月之前杜柯受伤之时,局长已经承诺过他了,亚运之后特事特办,杜柯做为试点运动员可以组建私人团队,以试运营的方式先运作一段时间。

即日起,杜柯可以拥有自己的私人团队,商业活动所得,一半上交国家,一半自己拿,五五分。

即之前给中介的15%不用给了,总局能做到这种地步,杜柯已经是前无古人的运动员了。

毕竟杜柯现在从事的主要项目都是奥运项目,能和上面五五分账商业活动所得,已是政策允许的底线。

尘埃落定,杜柯请了一段时间的年休假,这便离开了总局。

10月16日,杜柯和苏云乘机返回南港,他正式进入休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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