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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佑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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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版权的价值(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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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爱笑的眼睛》原创审核通过的信息,梁仁波总算彻底相信这首歌是林枫的原创了,看林枫的目光中又多了几分不可思议。

球打的好也就算了,竟然还会写歌,写歌也就算了,竟然还写的这么好。

直到这一刻,梁仁波才不得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天才”这种生物。

至于娱乐圈里那些被吹嘘出来所谓的“创作天才”,跟林枫一比,简直渣都不是!

梁仁波心中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似乎正在见证着一个传奇的崛起。

“版权注册完成,你就可以放心的用这首歌去参加节目录制了,我相信一定会有导师为你推杆的。”梁仁波由衷的说。

“我也相信会有导师为我推杆的。”林枫自信的笑了笑。

“嗯,就看能不能四推了!这一季好歌曲录制到现在一共才有三名获得四推的选手,希望你能是第四个。”梁仁波笑了笑,又道:“对了,你这首歌是准备留着自己唱还是出售版权,或者授权给其他歌手?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我都可以帮你操作。”

“现在还没想好,但版权我一定不会出售。”林枫回应道。

“嗯,这么有潜力的作品出售版权的确可惜了,不过授权倒是可以卖出去,我认为你这首歌如果是一个女歌手来唱,效果可能会更好。”梁仁波说完,给自己点了根烟,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卖授权的话,我这首歌大概可以卖多少钱?”林枫问,他正愁没钱交篮协的罚款呢。

“一般新人作品的授权价格是一千起,最高不会超过三万。当然,大部分新人作品的授权价格不会超过一万,一万以上的授权价格都是质量十分过硬的,三万则是新人作品在版权网上卖出的最高价。”梁仁波抽了一口烟,继续道:“你这首歌质量是没的说,如果在版权网上公开竞价,两万应该是没跑,再高可就难了,毕竟新人没有过往的成绩支持,也没有名气,不可能有人出太高的价码。”

“这么少啊。”林枫有些失望的摇摇头:“我记得昨天微博上不是说,李胜的一首歌卖出了五十万嘛!”

“呵呵,你都说是李胜的歌了,他的歌别说五十万了,质量好的一百万都有的是人抢着要。”梁仁波一脸羡慕的说:“人家李胜现在写歌纯属是娱乐消遣,就他那些经典歌曲的版权分成,他一辈子都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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