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历四年

张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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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分地(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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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了参与叛乱的官绅将吏,在经过了收复金华府、善后大借款以及凌迟马进宝,陈文在金华府的名声涨了跌、跌了涨,此刻随着那些擅自组建团练、为祸过甚或是拒不解散的士绅富户遭到了严苛的刑罚惩处,终于在一片兔死狐悲的哀鸣声中再度跌了下来。

无论是君与士大夫共天下非与百姓的思想,还是大明王朝优待读书人的传统,这些都使得宋明的儒家士大夫阶级出现了普遍性的蔑视普通百姓的现象,诸如“不做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之类的言论甚嚣尘上,更是背离了儒家理论中关于仁的核心思想。

陈文惩处士绅,在他们看来便是在残害士绅,因为这组建团练和允许自行征用荒地养兵乃是浙江巡抚曹从龙的军令,他们并不认为借题强夺普通百姓家产的行径应该得到惩处。当然,诸如丁慎言那等强夺军田的鲁莽行径也颇为本地士人所诟病,很多缙绅士人认为若非出现了这等过线的事件,护犊子的陈文的刑罚也不会如此严酷。

被处决的文官武将大多来自于曾经的那支大兰山明军,来到金华时日尚短,田产家业也还没有积攒起来。不过,从那些附逆的士绅富户家中抄没的家产,倒是为大批仓储在玉山镇被清军焚毁且大军在外征战耗用惊人的金华明军进了一回补。若是算上马进宝的宦囊和秋税,今年的军费开支和制度改革应该可以支撑下来。但明年就开始进入了借款的还款期,如果今年下半年如果拿不下富庶远胜金华的衢州的话,这支战兵即将破万的大军还是会把他彻底压垮。

既然此番进了回补,坚信着“有恒产、恒业者有恒心”的陈文决定趁热打铁,将以田土养壮士和军功授田的政策和制度彻底贯彻下去。

按照分地的既定顺序,第一批乃是阵亡将士的军烈属以及因伤残而不得不退役的将士,伤残军官士卒中识字的无不在经过了训练后被陈文安插到了卫所和其他部门,但是抚恤的田土也还是第一批进行发放,以安军心。

除去这些非现役的军官士卒外,分地的顺序则是按照入伍的时间排序,首先的便是大兰山时代经历过四明山殿后战的那支老南塘营。而后则分为天台山时期、收复府城前以及在此之后入伍的士卒,以及最后的备补兵。

这项工作非常紧迫,因为夏收刚刚完成,夏种即将开始,虽然第一次的收获陈文不会去收取税赋,但是尽快完成才能在明年从那些军租田里收取到支撑继续作战的军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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