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历四年

张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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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交易(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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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王江和陈文便联名下达了处罚决定。

老营的那几个小吏,斩首示众,妻子没入官府为奴;监守自盗的伍长,革除军职,斩首示众,鉴于其背叛妻室在先,其妻室判回本家,腹中子嗣不得使用其姓氏;军需官齐秀峰,监管不力,杖责五十,罚俸三个月,革去军需官职务。

本着惩治贪腐这个共同的目的,王江和陈文共同商议决定了这一应的处罚决定,老营的小吏和那个监守自盗的伍长处罚本着严厉二字的原则,为的乃是为他人戒。

本来王江准备将那个伍长的妻子一样没入官府为奴的,但是陈文却表示了反对,怎么说那女子也是个孕妇,这使得他怎么也下不去手。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送会娘家,只是那伍长的子嗣无论男女也不会再使用他的姓氏,算是让他从名义上断子绝孙了,至少在古人看来姓氏不能传承下去和断子绝孙也没什么区别。

至于齐秀峰,他本身虽然没有参与这场贪污弊案,但是作为军需官是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的。杖责、罚俸外加革职,看起来要轻上很多,可是光杖责那一项大抵就能要了这个文弱书生的半条命,其实也差不了太多。

行刑的同时,俞国望等人也相约着来到了大兰山明军的临时营地。

其实他们各自的驻地距离并不是很近,与这片临时营地也远近不一。只是如四明山一带奉王翊为盟主一般,天台山的明军同样奉实力最强、处事也最为公道的新昌伯俞国望为盟主。此番陈文兜售清军武器,正赶上这些明军将领在俞国望的驻地商讨局势的对策,倒也招引到了更多的客户。

两厢见过礼后,陈文并没有急着请这些客户吃饭,也没有直接带他们去检验商品,而是把他们带到了一间收藏特殊战利品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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