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好女婿

任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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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对盐商动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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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越对杨小磊和顾锦城二人也只是好奇而已,更令他感兴趣的是那个私盐贩子。

都知道扬州乃是两淮盐运之地,这里的大盐商富甲天下,平南军募兵训练装备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朝廷的拨款和四海商行的利润根本不够,必须另开其他财源,陈越自然打起了淮盐的主意。

然而,大明施行的是盐铁专卖的制度,扬州有两淮都转运使司,专门负责淮盐事宜,陈越虽为江北总督,可对淮盐却插不上手。

现在,也许通过那个私盐贩子,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侯爷,抓获的那个叫潘三春的私盐贩子已经招了。”单明磊禀报道,“他是从盐商江家拿的盐,运往滁州零售。”

“他可招认所运之盐为私盐?”陈越凝眉问道。

贩卖私盐可是重罪,那潘三春岂会轻易招供?

“三木之下不由得他不招!”单明磊阴森地说道,他主管军中刑法,对付犯罪者自然有一套逼供的手段。

“据他招认,他往来于扬州和滁州之间,按照盐引每年只能销售官盐十引,实际上每年所售盐达五十引之多,多余者即为私盐。”

按照纲盐窝制,每引盐300斤,盐商需要窝本六钱四厘,税银三两,公使三两,也就是说每引盐需要向朝廷交税六两六千四厘,潘三春每年销售私盐四十引,逃税达二十六两白银。

“他的私盐也是从江家所进?”陈越问道。

“当然。滁州是江家的窝区,那里的盐商只能从江家进盐。”单明磊道,“区区潘三春一个小盐商,每年逃得税银就有二十多两,江家控制着凤阳、庐州、滁州、和州、安庆数府之地的食盐买卖,每年逃的税银何止数万两之多,怪不得这些大盐商家资百万富可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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