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丐凌仙

林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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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入丐帮(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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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武三十七年,三通城。

“都快点走!”一个身材瘦高,手持一根竹竿的年轻男子带着十名最小五岁,最大十岁,平均年龄七岁的小孩子们穿街过巷,趁着黎明,城门刚开,还没有什么人的时候,急匆匆的出了城。

“狗爷,我们还要走多久啊,到了地方真的能够吃饱饭吗?”走了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年龄最大的一个十岁小孩,带着几分献媚的看着瘦高男子希翼的说道。

“哼,你们这群小崽子,也不知道你们修了几辈子的福分,竟然被新团头给招募成了走乞,要是将来这个团头再成为了竿头,嘿嘿,你们这些小崽子这辈子可就真的出人头地了!”瘦高男子带着几分嫉妒的说道。

(竿头:乞丐的头子,对所辖内的所有乞丐拥有生杀大权,绝对的乞丐皇帝,唯一可惜的就是,身为竿头一生必须有三无:无妻、无亲、无终,否则立刻剥夺竿头的头衔。而三无分别是:无妻既是一辈子不娶妻;无亲既是一辈子不认一门亲;无终既是死后不得善终,尸体分食与野狗。

团头:竿头的准接任者,由竿头宣布团头才允许出现,而一般成为团头的乞丐都在十五至二十岁左右,团头不是唯一的,但是数量也不能超过五人,一旦成为团头之后,便拥有一项权利,那就是可以招募走乞,继而与别的团头互相竞争,一直到最后一名团头胜出,成为下一任竿头为止,而团头之间的竞争时间一般持续在十年到二十年左右,而竿头宣布选拔团头的前十年是不允许有任何争斗的,甚至前十年团头都是隐秘的,很少有人知道谁是团头。

走乞:团头的心腹乞丐,不得超过十人,一般在团头成为了竿头之后,都会成为竿头的心腹护卫或者是有能力者成为丐帮的骨干之一,因此走乞是不会背叛的。同样的当团头在竞争失败之后,走乞亦会成为该团头的陪葬品,与团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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