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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判官之(五)(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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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距离兰斯“被捕”已过去一周。

这一个礼拜,他在牢里非但是一点儿苦头也没吃,还能睡单间儿,每天好酒好菜招呼着,能看书能听音乐,这日子……与其说是服刑,不如说是度假。

假如这事情发生在九狱这种地方,或许没人会感到有什么不妥,但是在海牙市的一个关押普通犯人的监狱里,有一个尚未被“定罪”的人享受着这种特权式拘禁,自会引起人们的关注。

就算狱警们收到了命令不能公开谈论此事,但犯人们可不吃这套;任何一个小报记者,只要肯出一点点“情报费”,就能从犯人的口中得到这类信息,而监狱方面也没有正当理由阻止这些人来探视。

简而言之,没过多久,兰斯的名字已然见报,类似“反抗组织成员在狱中享受VIP级待遇?”这样具有一定诱导性的新闻标题也已出现在了网上。

当然了,在这个时间点上,相关的新闻报导还没有掀起太大的风浪,这毕竟只是小事,又不是什么“全球直播”。

监狱那边,在这个礼拜也是严防死守,杜绝了兰斯接收到任何外来信息的可能;除了雷蒙德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和兰斯单独接触,就连负责给他送饭的人都得在至少两名狱警的陪同监视下才能把他的食物送进牢房。

就这样,至10号的下午,对兰斯的第一次“公开庭审”,开始了。

本着做戏要做全套的原则,这天FCPS出动了大量的“官方群演”扮演旁听的“媒体”和“一般民众”,现场几个摄像机的机位也像真的一样特意避开了陪审团(由于庭审通常无法在一天之内完成,任何对外转播的庭审都不可以暴露陪审团的长相),他们请来的摄制人员也都是真正的专业人士……

然而,就是这样一场已经非常注重细节的演出,才刚开演,就已被兰斯识破了。

“雷,这场戏……你也知情吧?”

这句话,是在雷蒙德宣读完起诉书和兰斯的权利后,兰斯给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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