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星物语

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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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后小剧场(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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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碎星团的夜魔女王、金山毒霸,承受旁人畏惧却又充满欲念的目光,褒丽妲常常觉得自己搞笑,一个没满十岁的丫头,却成为众多男性的欲望目标,这简直荒谬。

如果让那些人晓得,他们处心积虑,想要得手的邪艳女王,真面目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小鬼;晓得那具惹火皮甲底下的胴体,褪去化形后,其实扁胸没屁股,不过是个还没开始发育的女童……不知又会是何表情?

……连我这样的你们都想上,这是得有多禽兽啊?

……妖魔都该死,你们也不配活着!

看着周围的人与妖魔,褒丽妲时时生出这样的念头,偶尔想想,如果自己不是遇上这群伙伴,如果不是在那天,遇上了那个人,死咬住他小腿不松口……今日的自己,不知会是什么样?

可能死了在哪个水沟里,可能因为是半妖,被人族消灭掉,也可能因为是半妖,被妖族杀掉,却唯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加入人族的队伍,和人族并肩作战,共抗妖魔。

照理说,这该是一件挺犯忌讳的事。对抗异族的战争里,收一个血统不纯的杂种来当战友,还委以重任,成为主要干部,不知会引起底下多少猜疑,但在那个人的忽悠下,居然没人提出质疑,这个情况就那么一直维持下来。

当然,众人服气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自己上阵时,杀敌绝对狠辣,对妖族从不留情,甚至近乎疯狂,没谁能拿这方面来说事。

尤其是,遇上吸血鬼一族,自己更是状若疯狂,不管不顾,非要将看到的吸血鬼歼之而后快,用最残忍的手段杀死,有几次甚至因为这样的执意出击,险些拖累了大局。

战争时代,复仇鬼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后头加入碎星团的人,九成九都是这样的,相较之下,自己也不算疯得特别厉害,反倒是因为这样的狠劲,成功赢得了团队的认同。

“……我啊,可不是为了让他们认同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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